关于印发2020年山西省农机新技术 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10
丘陵山区农机化技术提升示范实施方案
一、指导思想
丘陵山区一直以来是制约我省农机化发展的“短板”,推进丘陵山区机械化对实现粮食稳定增产、促进农业增产增效、改变农民增收方式和推进乡村振兴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,同时也是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内容。所以,必须下大力气推进我省丘陵山区机械化进程,全面提升丘陵山区农机装备服务水平和作业质量,持续推进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,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。
二、基本原则
1、广泛参与、突出主体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,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,探索建立农机推广长效机制和长期稳定的示范推广基地。项目承担单位的选择上要实事求是、以能为先,优先在集中连片规模化经营、窗口示范带动效应突出的地域实施,要向县、乡推广机构、乡村集体组织、贫困乡村专业合作社倾斜。
2、规范选型、把握“六好”。与当地立地条件和农艺要求的适应性好;与项目建设内容的一致性好;与当地广泛使用的技术装备的差异性好;与全省农机推广试验示范类技术装备同步性好;与优质、高效、先进、环保要求的契合性好;补短板、强弱项、提质量,导向性好。
3、强化管理、提高效能。各级农机部门要强化项目管理,按照“全面推进、突出特色、机技融合、示范引领”的思路,做好示范区建设、新机具引进试验考核、全程机械化技术集成应用示范、农机作业成本考核、技术示范演示活动等项目建设工作,重点在关键环节急需技术装备和全程机械化集成应用方面发力,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,转变工作方式方法,提升工作效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