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广东省农业厅印发《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》(粤农函〔2017〕232号),对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了部署。2017年,广东省将继续执行《2015-2017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》(农办财〔2015〕6号)和《广东省2015-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》(粤农〔2015〕35号)。敞开补贴的机具品目范围扩大,对水稻插秧机、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(全喂入)、半喂入联合收割机、粮食烘干机、大中型轮式拖拉机、甘蔗种植机、甘蔗收获机、花生收获机、薯类收获机、动力(喷杆式、风送式)喷雾机、深松机、旋耕机、微耕机、起垄机、增氧机等15个品目实行敞开补贴。并对各地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:一是要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;二是要加强实施过程的风险防控;三是要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信息的公开。《2017年广东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》在通知中一并印发。